知识、意识形态与权力
文 | 儒帅哲师
近期文章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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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人是生而自由的,但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无论是在人类历史上,还是在现代社会中,人之所以会被统治和操控,在表面上看来是因为权力,但更深层的原因是因为知识。正如培根所说的,知识就是力量。古人说:“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就包含了这个意思。
在中国古代社会,自从出现陈胜、吴广在秦末的起义之后,又发生过无数次类似的农民起义,而且大多都被当时的统治阶级所镇压。而几次最大规模的起义,虽然达到了改朝换代的程度,但最终也不过是成为野心家的工具而已。社会的统治权,仍旧落入到封建领主和豪强贵族的手中。究其原因,封建领主和豪强贵族,尤其是他们中的知识精英儒家士大夫,掌握了知识和文化。这群手无缚鸡之力的孱弱文人们,是中国古代宗法社会维护统治阶级权力的重要力量。
中国古代有一部关于农民起义的小说《水浒传》,描写了一个起义失败的悲剧故事。这个悲剧的深刻之处,在于指出了农民起义失败的根本原因,即反贪官,不反皇帝。当然,起义队伍中,有人喊出了反皇帝的话,比如李逵。但李逵反的是当朝的昏君,而不是“皇帝”本身。
其实他和宋江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宋江宁死不抗皇帝之命,是过不了“君臣”这一关;而李逵宁死不抗宋江之命,是过不了“兄弟”这一关。所谓“生死是小,失节事大。”这些不要命的绿林豪杰,面对千军万马虽然无所畏惧,但却偏偏怕坏了名声。中国古代社会三纲五常的宗法观念,力量就是如此之大。任凭多少次农民起义出现,最后也得俯首就范。像宋江和李逵这样的农民起义者,或许根本不知道董仲舒、朱熹是何许人也,哲学是什么东西。但就是这“百姓日用而不知”的东西,像紧箍咒一样,把历代的起义者玩弄于鼓掌之间。
中国历史上有两个朝代,是由入关的北方少数民族统治的。虽然蒙满用武力打败了宋明,但为了稳定政权,长治久安,不得不屈尊于掌握“孔孟之道”的汉族文人士大夫。原因很简单,儒生们拥有高超的精神文化和统治技术。元朝在中国的统治时间不长,虽然是由于民族矛盾尖锐所致,但同比后面的清朝,也能发现有他们没有利用按照士大夫们所掌握的纲常伦理及其背后的体系机制去统治,而是将之变成一种民族压迫的因素。清朝的统治者们对儒术的尊重非同一般,统治的年头也比元朝多。但最后满人却被汉人所同化,导致了今天满汉难分的现象。
中国古代漫长的君主专制制度,在1912年的辛亥革命中落下了序幕。历代的农民起义,包括太平天国起义都没有完成的创举,被资产阶级革命者完成了。我们仍然能从诸多方面找到原因,但在本质上是因为资产阶级革命者掌握并利用了知识,那些比封建主和士大夫们更先进的知识。
19世纪的西方殖民者靠着先进的近代知识文化,战胜了中国古老的宗法礼教文化。那么学习西方近代文化的革命者,同样战胜封建统治者也是必然的。无论我们从民族情感方面,多么不愿意承认这一事实,但历史的发展就是如此。辛亥革命之后,中国社会曾经出现过两次短暂的君主复辟,但都很快的归于失败。原因很明显,复辟者所依靠的旧价值观念和知识体系已经崩溃,无法获得国民大众的认可。在革命中接受新文化洗礼的“国民”,已经无法回到“臣民”的状态之中了。
02
权力,从来都是由知识和话语构建的,反过来又支持这些知识和话语成为主流权威的意识形态。而当一个权威的话语被解构时,则意味着某种权力随之丧失了其存在合理性。因此,当我们说话语权的时候,其实是在同时言说知识和权力。
知识与权力之间的关系,是如此的密切和复杂。权力的本质是意志的一种现实化,如果按照叔本华的说法,意志就是康德所谓的理性无法认知的物自体的话,那么正是这个物自体,也即意志,在欲求权力的同时,产生了权力欲望和权力意志。知识就是力量,而当这种力量被运用于马克思所说的生产领域时,它就是生产力。而当这种力量被运用于尼采所说的道德领域时,它就是一种主人的统治权。只有占有知识的人,才会占有权力。正因为在古代宗法社会,知识完全被皇帝、贵族、领主、士人所垄断,因此他们一直掌握着权力。
在中国古代,任何形式的民众起义,都无法冲击封建宗法制度本身。真正使君主专制和宗法等级制度延续两千多年的,不止是法律刑罚,还有伦理道德。儒家学说,本质上是一种具有人文理性色彩的道德伦理学说。秦王朝试图用单纯的法律刑罚来维护其永远的统治,但是很快就在农民起义的冲击下灭亡了。这说明法家思想所提供的只是一种针对肉体生命的统治技术,而不具有形而上的合法性。因此陈胜才会提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口号,使秦王朝的暴力统治被另一种暴力所推翻。
汉初的道家治国方案,只能适应一种特殊的历史条件。黄老之术的知识体系,与法家一样,无法提供宗法社会中央集权的统治合法性。而只有经过董仲舒改造过的天人感应、三纲五常儒家学说,才可以为以家族为社会基础,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等级制,提供一种“合理性”的知识基础。天命哲学和伦理道德,制造了一种以“三纲五常”为伦理秩序的社会家族等级制。使君对臣、父对子、夫对妻的单向权力合法化为一种天授的“真理”,即“天理”。而其所依赖的神话,是古书中记载的“天”授“禹”的洪范九畴。大禹治水成功以及取得“天子”的地位,完全是因为“天命”。
“天命”是中国古代宗法社会权力等级制合法性的最高来源,宋江起义所依赖的合法性话语是“替天行道”。但在中国古代的儒家知识体系中,“天子”才是天命的合法代言人,因此宋江深知自己的起义行为,不具有合法性,会成为历史的罪人。所以才希望通过朝廷的“招安”来弥补其行为的“大逆不道”。同样,岳飞抗金,具有“夏夷之辨”的民族合法性,因此得到南宋军民的支持。但南宋的统治者因为惧怕岳飞功高盖主,宁可放弃民族利益,保证自身的统治,所以宁可违背民意,也要将岳飞处死。
岳飞的悲剧和宋江相同,精忠报国的观念,实质上是臣对君的忠诚。尽管抗金能使岳飞取得“民族英雄”的合法性,但在儒家的伦理道德知识体系中,“君臣”关系是高于“夏夷”关系的。因此,在“不忠”和“不义”之间,他只有选择后者。无论是掌握起义武装的宋江,还是手握重兵的岳飞,其人生和事业的悲剧,在中国古代宗法社会中是必然的。因为在作为主流话语的儒家意识形态中,“乱臣贼子”的罪名,是他们所承受不起的。他们真正死于“生命不能承受之重”,即司马迁所说的死有“重于泰山,轻于鸿毛”的观念。
03
在中国古代的知识体系中,佛道思想是处于边缘地位的。他们的话语权之所以被保留,而不是被消灭,是因为它们主动的“放弃”了“世俗”的权力领域。而且构成了对儒家伦理知识之外的超验知识的补充。但其知识体系中的“平等”话语,仍是统治者所忌惮的。同样,他们更加忌惮的,是先秦儒家思想中的“民本”因素。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就通过以“《孟子》节选”来代替“全本《孟子》”的方式,来过滤其中的“不合法”因素。而“八股科举”,更是一种通过意识形态的强化,将朱熹阐释过的“四书五经”作为“真理标准”,以此影响文人士子,进而向全社会渗透的知识控制方式。
生活在一种意识形态中的人,会产生一种思维范式,将某个知识体系作为无需证明和检验的“真理”加以接受,并且极力拥护,进而失去对这种知识话语的反思能力,成为被其控制的客体。宋江和岳飞,就是在古代儒家纲常伦理知识体系中,成为社会牺牲品的。而对于生活在这种知识文化体系中的广大中国古代妇女来说,虽然受到如“缠足”等陋习的折磨迫害,但由于受到古代宗法道德伦理的影响,反而将之视为一种美德来加以接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天理杀人”作为一种无形的意识形态权力运作,其力量之大,在汉武帝“独尊儒术”之后,是完全超越秦王朝的严刑酷法暴政的。
知识,或者我们说作为一种“真理话语”的权威知识,其所具有的巨大作用,在于对人的思想和心灵的控制。这种主观的意识形态对人的影响,丝毫不逊于客观的科学技术对物的作用。当知识通过某种权力的运作,形成一整套完备的逻辑体系时,它就变成了一种统治技术,一种具有统治功能的自行运作的可怕力量。
在我们所处的文明社会里,知识作为力量,或者说权力,其所发挥的作用已经越来越显著。有一种说法是,我们已经处于“信息时代”和“知识社会”,这也意味着,我正处于无所不在的微观权力操控之中。我们生活中看似习焉不察的一切现象,无不受到微观权力隐秘运作的控制。这种权力运作,已经不像古代宗法社会那样,由一个至高的权力中心,由上至下层层扩展。
从原则上来说,任何一个现代国家的“公民”,都不再甘心受某国的“总统”私人指使,除非在他代表国家元首时,才会在公共事务中接受其指挥。这种关系来源于现代法律的平等精神,而平等精神又来源于现代启蒙话语的“天赋人权”和“社会契约”观念。知识既是“权力”的来源,也是“权利”的来源。我们承认和拥有什么样的知识,就能获得什么样的权利。但在“知识爆炸”的信息社会里,知识的来源不再是单一性的。在古代和近代社会,学校是知识来源的唯一和合法途径,虽然自学也是补充性的途径之一,但不具有合法性。合法性是与所谓的“官方”承认的“学历”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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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和权力之间的复杂关系,决定了如果要改变某一时代的社会经济结构和权力制度状况,必然要实现“知识革命”。马克思学说中的“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实际上揭示了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知识。一个时代的人对自然和世界的认知,以及这种认知所引起的实践,是生产力发展的根本原因和动力。而生产力的变革,会进一步会引起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变革。因此我们说,人类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就在于知识状况的改变。
马克思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大英图书馆里度过的。与那些大学里的教授、走上街头的社会活动家,以及拿起武器的革命者不同,他的一生,都在致力于知识的创造,在被他自己和恩格斯所创造的科学社会主义学说中,他以对生产关系和社会进步之间的关系的考察,为无产阶级打碎整个资本主义社会提供了合法性的理论。正是抽象而复杂的《资本论》,揭穿了资产阶级通过勤劳、简朴和节约走向富裕的虚假神话。马克思在整个社会主义运动中的地位是无可比拟的,因为是他在“知识”上的革命,为无产阶级夺取经济和政治权力,提供了合历史目的性的论证。
大约与马克思生活在一个时代的叔本华和达尔文,在人文和自然科学领域,对理性科学和宗教神学,进行了巨大的颠覆性冲击。使19世纪欧洲人对理性和信仰的怀疑,达到了空前的程度。
每一种知识的解体和建构,都会给人类社会带来相应的变化。“知识革命”不仅是“社会革命”的前奏,而且是其根源。人类对世界认识的变化,必然会带来改造世界的行为和方式的变化。而一个人在社会中的地位,在很大程度上,与他所拥有的知识状况有关。在中国古代,“学而优则仕”充分说明了通过学习知识改变自身社会地位的重要性。
在“知识爆炸”的现代社会里,一个人所受正规教育的程度,越来越成为社会分工的重要依据。每种行业的从业者,在大体上来说,是与他所拥有的专业知识相对的。“知识”和“文化”,在一个正常运作的社会里,通常具有相等的价值。但“知识”的作用,要远远大于“文化”,一个在通常意义上被我们认为“文化”不高的人,却可以因为拥有独特的“知识”而取得更多的社会资源。
在消费景观社会里,由于娱乐影视行业的发达,从事歌唱、演艺的明星们,虽然往往不具有高学历,但是却在经济收入和社会关注度中,远远大于那些在大学里的教授和学者们。
在每种不同类型的社会里,“知识”的地位都是不同的。在传统的前现代社会,比如在中国的古代社会里,娱乐和演艺是非常低贱的行当,而读书和科考是非常高尚的事业。在以“书写”作为主要传媒方式的古代社会里,与此相关的“读书人”是最受人尊重的骄子。而在以“视听”为主要传媒方式的现代社会里,“演艺人”则成为了时代的宠儿。从这个方面来说,“知识”而不是“文化”,在任何的社会和时代里,都是重要的权力来源。
05
在每个时代里,都具有占据主流地位的知识,而这种知识通常被称为“意识形态”或“宏大话语”。这些“意识形态”或“宏大话语”之所以会形成,往往是由于“知识革命”所引起的。
在欧洲近代哲学史上,尼采通过对传统“道德”的谱系学批判、福柯通过对“权力”的考古学质疑,都是以让被压抑的知识“暴动”的方式,来实现知识革命的。他们与文艺复兴时代的人文主义者们一样,都借助了古希腊罗马时期的文化资源。
纵观历史上的数次“知识革命”,很多都是在“复古”的口号下进行的。这一方面说明了“知识”是具有历史连续性的;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知识革命对话语权力的争夺,从来都是不断反复的。每一种知识都代表着“力量”或“权力”,一部人类文明史,就是各种知识不断创造、衰落、暴动、革命的历史。各种话语之间的斗争,背后是知识之间较量;而知识之间的较量背后,则是权力之间的斗争,而权力之间的斗争背后,则是意志。不仅是求生存的意志,还是求权力的意志,如果这种意志不能获取有效的知识,那么,就难以获得力量和权力。
当然,如此强调知识地位不代表掌握了知识和权力的精英,知识分子们就掌握了历史发展的主导权。在历史中起作用的是由知识揭发的普遍规律而不是个人的意志,逆规律而动的下场比比皆是。另外,知识如何产生,传播,对社会发生影响是另一个更为宏大的话题,以后有机会继续阐述。
从生存论上来说,知识是人生在世的一种必然追求。而如何追求更多更有用的知识,则是一个人生存的根本之道。而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个国家,轻视知识,尤其是关于这个时代的主流知识,都必然要付出惨重的代价。因此,学习知识和接受教育,在我们这个“知识爆炸”的时代,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儒帅哲师 / 文学与文化沉思者
北大中文论坛版主,著有长篇小说《尤利西斯与塞壬之歌》等